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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的若干實施意見(修訂)》的通知
同里鎮、江陵街道,各委、辦、局、公司,各有關單位:
《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的若干實施意見(修訂)》已經管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的若干實施意見(修訂)
為深度融入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緊緊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趨勢,以高質量產業政策推動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高質量發展邁入新臺階,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以來歷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對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創新驅動為強大引擎,力促傳統產業加快轉型,優勢產業提檔升級,新興產業加快集聚,特色產業做大做強,加快推動產業能級邁上新臺階、產業結構邁向中高端。
二、主要內容
(一)政策體系構成。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由經濟發展局、科技局和市場監管分局作為牽頭單位,協調相關部門圍繞總體目標抓好貫徹落實。
(二)扶持目標方向。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深入貫徹落實堅持先進制造業立區、現代服務業興區的理念,重點針對專精特新、智能化改造、數字化轉型、綠色經濟、提質增效、創新驅動、改造提升等領域的重點企業、重大項目和關鍵環節。
(三)資金來源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資金由開發區財政根據產業升級目標和財力狀況在年度預算中安排,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保障政策兌現、取得實效。
三、基本原則
(一)突出產業導向。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扶持項目應體現全區產業發展導向,重點支持優勢主導產業、智能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鼓勵類產業發展壯大。
(二)聚焦企業主體。原則上,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集中財力重點支持企業發展,工業企業優先扶持A、B類企業、限制C、D類企業(企業類別界定根據《吳江區工業企業綜合評價分類實施辦法(修訂)》確定)。政策扶持對象為政府類機構的不再予以資金獎補(經營性國有企業除外)。
(三)明確配套原則。除上級規定要求配套的項目外,產業政策扶持項目開發區層面不再進行配套補助。
(四)集中兌現與就高原則。開發區內制定的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注重實施部門間的平衡(上級文件明確規定的除外),政策扶持獎勵資金原則上實行集中兌現,即上半年對上年度扶持項目予以兌現,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原則上逾期不再兌現,對同一項目獎勵采取就高原則。
四、保障機制
(一)強化配合聯動。各部門要強化全區“一盤棋”思想,目標同向、形成合力,全力抓好政策落地,做好統籌、協調和推進工作;牽頭部門要落實主體責任,會同相關部門細化政策實施細則,增強政策的導向性和操作性。
(二)強化宣傳引導。由牽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通過新聞宣傳、部門政策宣講、專家解讀等多種形式,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擴大政策知曉度和影響力,努力讓市場主體及時、全面、準確地了解政策內容,更加有效地發揮政策引導和推動作用。
(三)強化政策兌現。牽頭部門和各相關部門要增強時效觀念,本著精準、簡便、高效的原則,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嚴格政策標準,優化辦理流程,加快兌現進度,進一步提高產業扶持資金的規范性、針對性和時效性。
(四)強化監督管理。開發區財政局、牽頭部門要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公開相關產業政策和辦理流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政策執行情況的績效評估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正、總結經驗、動態調整,不斷完善政策體系。
本意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二、三、四、五類政策由經濟發展局會同財政局負責解釋,第六類政策由科技局、市場監管分局會同財政局負責解釋,第七類政策由同里鎮、江陵街道會同財政局負責解釋,將根據執行情況在兩年內進行修訂。2018年12月26日發布的《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吳開發〔2018〕145號)、《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智能工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吳開發〔2018〕144號)、《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資本運作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吳開發〔2018〕146號)同時廢止。
附件: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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