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入圍500強:對首次入圍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企業,予以激勵。
10.制造業創新中心: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予以激勵。
11.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對首次獲評國家、省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予以激勵。
12.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對首次獲評工信部單項冠軍示范(培育)、單項冠軍產品(此兩項不重復得分),專精特新“小巨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予以激勵。
13.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質量標桿企業:對首次獲評國家、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質量標桿企業的企業,予以激勵。
14.工業設計金獎:對首次獲評中國優秀工業設計金獎、省級工業設計金獎的企業,予以激勵。
15.工業設計研究院: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予以激勵。
16.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新認定國家、省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予以激勵。
17.首臺(套)重大設備:對首次獲評首臺(套)重大設備,予以激勵。
18.工業互聯網二級節點和標識解析:對完成國家頂級節點對接的二級節點建設單位,實現新增標識注冊量超3000萬、日均解析量1000萬次的二級節點運營單位,予以激勵。
19.工業互聯網項目:對首次獲評國家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國家、省級工業互聯網重點平臺的企業,予以激勵。
20.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對首次獲評省級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的企業,予以激勵。
21.智能工廠(車間):對首次獲評國家智能制造項目(智能工廠、智能制造優秀場景),新認定省智能制造示范車間、工廠、領軍服務機構的企業,予以激勵。
22.APP優秀解決方案:對首次獲評國家、省APP優秀解決方案的項目,予以激勵。
23. 5G+、工業互聯網典型應用場景優秀案例:對首次入選國家、省5G+、工業互聯網典型應用場景優秀案例的企業,予以激勵。
24.五星級上云企業:對首次獲評省五星級上云企業的,予以激勵。
25.安全防護應用:對首次入選國家、省的安全防護應用示范、試點項目,予以激勵。
26.公共服務平臺:對首次獲評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省五星級公共服務平臺的公共服務平臺,予以激勵。
27.首版次軟件:對經省及以上新認定的首版次軟件,予以激勵。
28.ITSS、CMMI認證:對通過ITSS、CMMI認證的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予以激勵。
29.綠色工廠: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予以激勵。
30.綠色供應鏈: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的企業,予以激勵。
31.綠色設計示范企業: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綠色設計產品、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予以激勵。
32.能效領跑者: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能效領跑者企業,予以激勵。
33.節能產品和技術應用: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節能產品和技術應用認定推廣的企業,予以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