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引導和鼓勵我市廣大組織建立和實施卓越績效等先進質量管理模式,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進一步增強我市經濟的綜合競爭力,更大力度推進質量強市建設,根據《昆山市市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度首屆昆山市市長質量獎評審工作。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在昆山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從事合法生產經營 3 年以上,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并居行業領先地位各類組織。
1.鼓勵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型材料、半導體產業等昆山市重點產業相關組織申報參評。
2.鼓勵立足昆山發展,在質量管理、品牌建設、技術創新和經營效益等方面形成優勢和獨特方法的港澳臺商投資、外資企業申報參評。
3.鼓勵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現代服務業企業申報參評,對疫情期間做出突出貢獻的申報組織予以支持。
4.優先推薦獲得“江蘇精品”和“蘇州制造”品牌認證的相關組織參評。
(一)申報昆山市市長質量獎的組織,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昆山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者其分支機構,從事合法生產經營 3 年以上,符合產業、環保、安全、質量和知識產權保護政策,依法取得相應資質;
2.通過 ISO9000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者其他相關體系認證,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農業實施標準化生產,服務業實施標準化服務,質量工作成績顯著;
3.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信譽,近3年無較大質量、安全生產、環境污染、公共衛生、食品安全等事故,無重大質量投訴,無屬于組織自身責任而引起的質量異議、索賠和退貨、各級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記錄,無重大勞動保障失信記錄,無其他違法違規不良記錄,出口企業未發生因產品質量安全原因引發的退運、銷毀或官方通報。規模以上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須達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以上;
4.建立并實施卓越績效管理等先進質量管理模式,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主要經濟、技術、安全和質量等指標位于同行業領先地位;從事非營利業務的組織,社會貢獻位于行業前列。
(二)申報昆山市市長質量獎榮譽獎的組織,應當符合下列下列基本條件:
1.獲評“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江蘇省省長
質量獎”、“江蘇省省長質量獎提名獎”或“蘇州市市長質量獎”,
并在有效期內;
2.申報組織應同時符合昆山市市長質量獎的申報條件。
2023年度昆山市市長質量獎申報以自愿申請為原則,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或者市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照申報條件,初審并推薦農業、工業、服務業或其他類型申報組織。
1.市質量發展委員會成員單位、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動員優秀企業積極申報。
2.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或者市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申報組織的初審工作,詳細說明推薦理由后,簽署推薦意見上報評定辦公室。
申報材料由申請表、組織概述、自我評價報告、典型案例和證實性材料5個部分組成,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表。各申報組織應如實、完整地填寫《昆山市市市長質量獎申請表》(見附件1)。
2.組織概述。3000字以內,內容要求見GB/T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附錄B。以總部或總公司(集團)名義申報的,應附組織框架圖和必要文字,說明組織內部關系。
3.自我評價報告。對照GB/T 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的要求,按照標準考核要點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方面用數據和事實進行評價說明,必要時可使用圖表,報告文字力求簡要,佐證材料充分。
4.典型案例。提供推廣應用卓越績效管理模式、產生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的典型案例。
5.證實性材料。申報組織提供與申報表及自評報告內容相符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相關財務報表和所獲證書復印件等證實性材料以及組織自認為還應提供的其他有效證實性材料等。
6.與上述材料內容一致的電子版文件及反映申報組織基本情況照片(U盤)。申報紙質材料須統一裝訂成冊,上述材料1-4為一冊,證實性材料單獨為一冊,各一式3份,并在每冊側脊上標注申報組織名稱。
市長質量獎的評定程序主要包括申報組織資格審核、材料評審、陳述答辯、現場評審和評定委員會審議。材料評審和現場評審應當依據評定標準逐條評分后進行綜合評價。
1.資格審核。評定辦對申報組織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是否齊全進行資格審核,確定符合條件的申報組織名單。
2.材料評審。評定辦在昆山市質量專家庫中選定專家組成材料評審專家組,對照評定標準逐條評分,并出具材料評審報告,評定辦據此確定進入陳述答辯和現場評審環節的名單。
3.陳述答辯。評定辦在昆山市質量專家庫中選定專家組成現場評審專家組,組織陳述答辯和現場評審。通過材料評審的組織就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有關情況做現場陳述,并接受問詢,進行答辯。
4.現場評審。評定辦組織現場評審,并對申報組織領導、中層管理者和員工代表進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知識考核,對申報組織開展卓越績效管理實績進行實地考核,形成評審報告。
5.評定委審議。評定辦匯總材料評審、陳述答辯和現場評審意見,形成綜合評價報告,提出市長質量獎、質量管理優秀獎候選名單報評定委審議。
6.結果公示。評定委審議確定獲獎候選名單,通過昆山市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 7 天。公示不通過的,取消獲獎資格,不進行遞補。符合昆山市市長質量獎榮譽獎申報條件的組織,經申報后直接獲評,無需評審。
請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昆山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于3月20日前將初審通過后的申報材料及匯總表(附件2)報送至昆山市場監管局質量監管科。
聯系人:沈佳超、沈蘭,電話:57797026、57799906,電子郵箱:57797026@163.com,聯系地址:昆山市昆北路4號2號樓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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