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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2022年第二批吳江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的通知
圍繞吳江產業發展布局和新興產業規劃,在工業互聯網、高端裝備、生物醫藥和醫療器械、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紡織、新材料、光電通信等七大重點產業,大力引進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來吳江創新創業,切實提升區域科技人才綜合競爭力。 (一)重大創新創業團隊 ● 重點支持具有國際視野與戰略眼光,具備解決重大產業技術問題的持續創新能力或成果轉化能力,能夠引領和推動產業向高端延伸及跨越發展的具有影響力的人才團隊。需具備下列條件: 1. 團隊由領軍人才和核心成員組成,一般應為3人以上。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和職責分工合理,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礎、明確的主攻方向和研究開發目標,可穩定合作3年以上。 2.團隊領軍人才應在國際相關領域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創新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強,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領域、本行業前列,業績突出,主要精力在吳江。團隊核心成員應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有較強的創新能力、較豐富的研發及管理經驗、較好業績和成效,全職在吳江工作。 3. 團隊于2020年1月1日后在吳江創業或全職引進到吳江企業、在蘇高校及科研院所領銜創新。院士領銜項目、產業化已有重大突破項目(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及其他相關的特別優秀項目,來吳時間可放寬到2018年1月1日。 4.自主創業的團隊,企業須已正式設立,且領軍人才應為企業主要創辦人,團隊成員總股權占比不低于30%,且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200萬元;引進的創新團隊,應在引才單位擔任高管或關鍵研發項目負責人及以上崗位,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已全職到崗工作,且符合創新領軍人才的工作經歷、薪酬等相關基本要求。 5.實施的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目前項目已投入經費不低于2000萬元(或者上年度實現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生物醫藥類的項目應已到臨床階段),且能夠在未來5年內實現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 (二)創業領軍人才 ● 主要支持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特別是在相關領域開創技術新路徑、商業新模式、產業新質態的創業人才。需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具有3年以上相關研發、管理工作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并取得較突出業績。 2.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主導產品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 3.為所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在創辦企業的實收資本中現金出資不少于100萬元(不含技術入股),且本人已實繳貨幣出資在企業注冊資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冊資本超過1000萬元的放寬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東(在注冊資本中認繳金額最大且在實收資本中實繳金額最大)。通過持股公司出資的,除上述條件外,人才折算貨幣實到出資不低于200萬元且人才在申報企業占股不少于30%(人才在持股公司的股權占比*持股公司在申報企業的股權占比)。 4.2020年7月1日后在吳江創辦的科技型企業(完成工商注冊登記)的主要負責人,每年在企業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優先支持全職來吳創業的人才。 (三)創新領軍人才 ● 主要支持到吳江科技型企業領銜科技創新工作,能夠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的創新人才。需具備下列條件: 1.擁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具有國內外大型企業、高校、科研單位關鍵崗位2年以上相關研發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突出的業績,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 3.2021年1月1日后引進到企業工作,引進后能連續為企業服務3年以上,且每年在企業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優先支持全職到企業工作的創新人才。 4.用人單位給予人才的稅前年薪一般不低于30萬元,必須依法繳納個稅、社保,以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和薪酬發放的銀行流水為準。優先支持本人參與項目投資、有資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創新人才。 5.引才企業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省“雙創計劃”、蘇州“姑蘇人才計劃”、吳江區級領軍人才計劃資助過的企業;國家或省認定的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農業科技型企業、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信息系統工程監理企業、軟件企業、動漫企業等;擁有市級以上重大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服務平臺的規模型科技企業;市級獨角獸培育計劃、瞪羚企業培育計劃入選企業。 (四)青年領軍人才 ● 主要支持在技術開發、成果轉化等方面已取得較好成績的青年人才在吳創業或全職引進到吳江企業領銜創新研究,培養造就一批有望推動企業進入產業鏈前端和躋身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科技型企業家、青年科學家。需具備下列條件: 1.青年創業人才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擁有與創業領域產品、技術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或關鍵技術,主要精力在吳江,創業項目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50萬元,股權一般不低于20%或為自然人第一大股東;2020年7月1日后在我區創辦科技型企業(完成工商注冊登記),為企業的主要負責人。 2.青年創新人才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企業引進的青年人才應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從事研發及管理2年的經歷,工作業績突出;引才企業應具有與創新領軍人才引才企業相同的資質;2021年1月1日后全職引進到企業工作,引進后能全職連續為企業服務3年以上。 1.項目申報人登錄吳江優秀人才網,注冊吳江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申報賬號,選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基金投資創業類)”填寫申報書; 2.區科技局邀請第三方中介評審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是否符合吳江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項目申報條件、項目先進性與創新性等; 3.通過資格審查的企業,依據市場化基金投資額度和實繳資本額度,確定資助等次和金額。 4.吳江區創新創業領軍(基金投資創業類)項目常年受理,每兩個月集中資格審查一次,立項發文及撥款與吳江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專家評審類立項項目同步。 1.項目申報人登錄吳江優秀人才網,注冊吳江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申報賬號,選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大賽創業類)”填寫申報書; 2.區科技局邀請第三方中介評審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是否符合吳江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項目申報條件、項目先進性與創新性等; 3.通過資格審查的企業,依據大賽的級別及獎次,直接進入面試答辯或者直接確定資助等次和金額。 4.吳江區創新創業領軍(大賽創業類)項目常年受理,每兩個月集中資格審查一次,立項發文及撥款與吳江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專家評審類立項項目同步。 5.創業大賽級別參照蘇州下發的《關于明確有關創業大賽與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貫通機制的通知》。 1.優秀項目申報人須在系統申報截止前向所在地區鎮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審核無誤后交至領軍人才服務中心。 2. 雙招雙引優秀項目需登錄吳江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申報系統完善申報材料及附件,由區科技局邀請第三方中介評審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企業,依據項目類別直接進入面試答辯環節。 3.同一項目特別優秀推薦不超過1次。 給予重大創新創業團隊300-1000萬元的科研經費。對諾貝爾獎獲得者等國內外頂尖人才的創新創業團隊,可一事一議,最高給予1億元項目綜合扶持資金;給予創業人才100-300萬元科研經費,對于特別優秀的人才,可在最高資助額度基礎上最高上浮100%;給予創新人才50-150萬元的科研經費;給予青年創業人才50-150萬元科研經費;給予青年創新人才25-75萬元科研經費。 1.申報辦法: 申報人及單位進入吳江優秀人才網,登錄吳江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申報系統(https://www.szwjtalent.com/)進行網上申報。按要求填寫項目申報書后,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鎮(區)科技部門網上審查并提交。 2.集中受理時間: 2022年9月1日-9月30日 3.申報材料: ? 重大創新創業團隊需提供:項目真實性承諾書、團隊成員每個人的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以往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團隊成員社保證明;創業(引才)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明、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團隊成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協議、股權證明、繳納養老保險、個人所得稅和薪酬發放的銀行流水等相關證明材料;項目前期投入證明、實施項目主要成果(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檢測報告、獎勵證書、銷售合同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創業人才需提供:項目真實性承諾書、創新創業計劃書、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以往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營業執照、驗資報告、公司章程及股權結構、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公司注冊不到一年的提供最新財務報表)、單位用工參加社保(企業參保人數不得為零)、企業繳納稅收證明等;創業項目主要成果(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檢測報告、獎勵證書、銷售合同等)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 創新人才需提供:項目真實性承諾書、創新創業計劃書、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以往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個人社保證明;引才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明、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引進人才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協議、股權證明、繳納養老保險、個人所得稅和薪酬發放的銀行流水等相關證明材料;實施項目主要成果(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檢測報告、獎勵證書、銷售合同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基金投資創業類需提供:項目真實性承諾書、創新創業計劃書、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以往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營業執照、驗資報告、公司章程及股權結構、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公司注冊不到一年的提供最新財務報表)、單位用工參加社保(企業參保人數不得為零)、企業繳納稅收證明等;基金公司的營業執照和基金業協會備案證書;創業項目主要成果(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檢測報告、獎勵證書、銷售合同等)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 大賽創業類需提供:項目真實性承諾書、創新創業計劃書、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以往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營業執照、驗資報告、公司章程及股權結構、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公司注冊不到一年的提供最新財務報表)、單位用工參加社保(企業參保人數不得為零)、企業繳納稅收證明等;大賽的獲獎文件或獲獎證書;創業項目主要成果(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檢測報告、獎勵證書、銷售合同等)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 海外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其中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特聘專家或學位于2000年之前獲得的除外。 1.同一項目連續申報不超過2次,一年只能申報1次。已獲得吳江區級領軍人才計劃的人才(團隊)及企業,不得重復申報;已獲得蘇州所轄其他市(區)人才引進計劃資助的人才,不得異地申報。 2.對弄虛作假的申報人及企業,一經查實,即取消申報資格,記入誠信檔案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5年內不再接受該單位及個人的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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